貫徹落實《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保障持票人合法權益
來源:發布時間:2021年04月21日
??? 1.什么是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
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是指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應當將其承兌票據的承兌信息、承兌信用信息等通過票據信息披露平臺向社會公開披露,是為加強商業承兌匯票信用體系建設,完善市場化約束機制,保障持票人合法權益而設立。
????2.企業需要做什么
????(1)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應當于承兌完成日次1個工作日內披露每張票據的承兌相關信息,包括:
出票日期、承兌日期、票據號碼、出票人名稱、承兌人名稱、承兌人社會信用代碼、票面金額、票據到期日等
(2)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應當于每月前10日內披露承兌信用信息,包括:
累計承兌發生額、承兌余額、累計逾期發生額、逾期余額
3.如何進行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
登陸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票據信息披露平臺http://disclosure.shcpe.com.cn(如下圖),下載圖中右上角操作要點(紅色方框),點擊注冊(黃色方框),按照操作要點逐項錄入。
4.商業承兌匯票信息披露的原則
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5.及時、準確披露商業承兌匯票信息的優勢
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披露信息及時、準確、承兌的票據無逾期記錄的,金融機構可以優先為承兌人辦理銀行承兌業務,優先為承兌人承兌的票據辦理貼現業務。
6.什么時候開始實施?
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披露從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特別注意:
(1)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披露信息存在延遲、虛假或者承兌的票據持續逾期的,金融機構應當審慎為承兌人辦理銀行承兌業務,審慎為承兌人承兌的票據辦理貼現、質押、保證等業務。
(2)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信息不存在或者票面記載事項與承兌人披露的信息不一致的,金融機構不得辦理票據貼現、質押、保證等業務。
(3)商業承兌匯票承兌人在債券市場發生違約的,也可以通過票據信息披露平臺披露債券違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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